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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人)

发布:2025/4/28 10:02:55 被浏览:123次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执、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四)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明确规定为面向“户籍不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8日10:00至2025年5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
  具备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s://c.exam-sp.com/bjgwzp进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相关附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此外: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025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3)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在完成报名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的《考生须知》和各项公告,留意相关短信通知,按时参加线上模拟和笔试相关安排。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在线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面试
  按照1:5的比例,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部分岗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公告将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三)确定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各招聘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请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10)66056167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04/t20250427_4075612.html

时间:2025/4/28 10:02:55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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